澳门出入境规定实施时间为2019年5月3日,由《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管理办法》和澳门的入境法例共同构成,根据该办法第6条、7条规定:持有效通行证及签注的内地居人可于三个月内多次往返使用(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但连续停留不得超过六个月或每年累计停勿超半年;若需继续在境外居住的则须申请延期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再次进入境内/外区域进行活动等事宜安排调整后仍按照原定时间执行即可完成整个流程操作完毕之后就可以正常出入了哦!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对外开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和深化,“一国两制”政策下的特别行政区——澳门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城市”——珠海等地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带动了邻近地区的发展机遇,作为连接内地与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桥梁性枢纽站点之一的粤港珠三角区域,"以客为尊"、"便利通关"成为了近年来我国各口岸服务理念的核心关键词之一;内陆居民前往该地旅游或商务活动愈发频繁起来。"如何更好地满足旅客需求并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所在。
"为了进一步优化出入境管理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起实施的新版《入境规例》对包括但不限于护照有效期验证方式调整等一系列举措进行了全面升级与优化的探索与实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关于规范电子普通护照持有人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的规定; 该项新政不仅标志着中方对于国际通行规则标准的熟悉掌握与应用能力的显著提高, 也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类似改革创新行动陆续出台.
由此可见,"新版'的落地背后所蕴含的是我们党和人民共同追求美好生活愿景下实现更高水平上合作共赢目标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