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业余文化辅导员综合素质,整体推进基层文化工作,特制定文化辅导员辅导制度。
一、馆所有文化辅导员必须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配合全区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要建立业余文化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要切实做好注册登记的申报、审批、材料划分归档等环节的管理。
三、业余文化辅导员实行包片负责制,东片划分新寺、武当。西片划分三岔、大草滩、殪虎桥、金钟。南片划分马泉、四族、石川、东泉、草滩。中片划分武阳、盐井。保证能够正常开展活动。
四、乡镇村社及街道、社区业余艺术团队愿意从事教学、辅导工作、身体健康,且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领取《文化辅导员申请表》。
五、建立并实施业务培训制度。县文化馆不定期对业余文化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文化辅导员的业余素质和专业水平。
六、深入乡镇村社,农户或农民文化大院开展文化工作,要因地制宜,主动热情、无私奉献、不计报酬。
七、志愿服从县文化馆的统一指挥和领导,完成县文化馆交给的各项任务,最广泛的服务于大众,服务于人民。